关于昆山市骨干教师复评考核的通知
江苏电大昆山学院,各中小学、有关幼儿园,各直属单位:
根据教育局2010年63号文件,就2011年昆山市“教坛新秀”、“教学能手”、“学科带头人”的复评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:
一、“教坛新秀”、“教学能手”的复评考核由所在学校负责。①考核对象须填写《昆山市骨干教师复评考核情况登记表》,并按照《昆山市骨干教师复评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》分四部分准备材料,第一部分:个人荣誉证书,年度考核表等。第二部分:体现教学质量的材料,第三部分:继续教育内容、文章发表或获奖,(证书,杂志封面、目录、文章全文);第四部分:公开课、评优课材料,指导青年教师等材料。材料内容为2011年一年的。②学校需组织学生进行满意度测评,并填写满意度测评汇总表。③学校考核时按《昆山市骨干教师复评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》进行评分。此项工作原则上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。学校保存被考核人的登记表、评分表及满意度测评汇总表,并在学期结束前公布考核结果。
二、“学科带头人”的考核由教研室负责。需上交材料为①被考核人需填写登记表(一式两份,一份装订,一份不装订),②同样按四部分准备材料,材料内容为2011一年的。同时将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一并装订成册。上交材料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之前,交教研室教管组(312室)。考核后的结果适时公布。不交考核材料和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自动取消学科带头人称号。
望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做好相应工作。
昆山市教育局教研室
二○一一年十月十四日
附件
2019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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